报名截止时间:2025-05-08 17:00:0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025年第7批集中采购非招标项目(物资类)4
采购编号:CGDG-2025-JZ07-FZ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及直属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山东鲁能三公招标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拥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3.应答人资格需要
3.1 本次采购需要应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特殊主体,并在职员、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类资格、资质、营业额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些权利权益。
3.2 本次采购不同意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不是同意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需要。如同意代理商应答的,代理商品不能是《机电商品国际招标投标推行方法(试行)》(商务部令2025年第1号)规定需要进行国际招标的商品。
3.4 同意代理或者外协外购商品应答时,其应答商品制造商须在境内拥有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职员、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类资格、资质、营业额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商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些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商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需要:
(1)本次采购需要应答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拥有相应项目的推行能力,并在职员、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3)获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获得采购文件需要的有效认证证书。
(4)依据《提供商关系管理方法》、《关于提供商不好的行为处置状况的通报》的规定,没有致使其被中止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好的行为且在处置有效期内;不能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所列违法行为。
(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实行人推行联合惩戒的公告》的规定,应答人不能让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实行人。
(6)应答人不能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紧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商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需要如下:
详见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同意代理投标。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9 其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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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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